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介绍
发布时间:2022-12-16 09:54:45      点击次数:734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介绍:

一.应急照明集中供电系统配置:

本系统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识灯具组成。 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现场,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配电或电气竖井内。

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系统功能:

1、应急照明集中供电系统可监测消防应急灯具线路和备用电池状态。 例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线路或备用电池发生故障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报警,提醒工作人员识别故障发生点,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2、智能控制功能:可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远程设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控制式; 配合监控系统,可自动控制或手动(强制)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控任务;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

3、人员密集场所、老年护理机构、病区或手术部内楼梯间、前室或合并前室、疏散通道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低于10.0lx; 消防车机房前室或合并前室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得低于5.0lx; 人员密集场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得低于3.0lx; 疏散通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无人值守区域地面低照度不得低于1.0lx;

4、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光源色温度不得低于2700K,室内乙型灯具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34;

5、GB51309-2018规定的电池电源选用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电池,本系统采用的电池均为锂电池;

6、适配器灯具额定功率总和不得超过配电电路额定功率的80%%%; a型灯具配电电路的额定电流不应超过6A。 b型配电电路的额定电流不应超过10A。

7、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电气竖井内,防护等级宜选择IP33以上; 在电气竖井垂直方向对不同楼层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各输出电路对住宅建筑供电范围仅为18层;

8、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通信协议与消防联动控制器通信时,应选择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兼容性符合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 GB22134有关规定的产品;

9、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灯具总数不得超过3200。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次回路安装的灯具数量不得超过60支。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箱尺寸接线说明书;

10、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联动控制:火灾确认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在1S内发出联动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接到指令后,将所有区域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在5S内一次同时转为应急(点亮)状态。 指令完成后,发送反馈总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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